我知道,这些情节老师已经在电话里面全部告诉了老院长,他已经知道这个情况了,要不然他们也不会到这里来的。

说完案情,老院长对我说:“小易啊,你老师与我关系很好,我很佩服他,我看得出来你也很不错,只是需要人提拔帮助,你还年轻,你要好好学习,有什么困难就找我们三个,我们会帮助你的。”

另外两个院长也在一旁鼓励我,支持我继续努力,争取成为一名好律师。

说完,老院长就把他们三人的联系电话和住址写给了我,让我先回去,不用在那个镇上陪他们了。

他还说:“你回去告诉你的老师,这个案件就放心的交给我们了,我们一定会为当事人主持公道的。”

听了老院长的话,我感觉甜甜的、暖暖的,非常感激和高兴,心里暗暗告诉自己一定要混出个名堂来,不能辜负了老院长他们的期望。

当时,他们还没有吃完饭,我也不想走,仍然坐在那里。

他们一边吃饭,一边就给我讲他们在部队上的事情。

后来又讲到当法官、当院长,讲到一个中级法院院长有权决定罪犯的生死等问题。这个时候,我才知道中级法院的院长其实掌握着生杀大权的。

老院长跟我讲的这些,我听得津津有味,就象听故事一样,很多都听不懂,但是听得却特别认真。

饭馆老板和在那里吃饭的其他客人一听,晓得他们不是一般的人物,都过来听热闹,都对他们刮目相看,老板还破例多上了一道菜。

老板说这是他们店里来吃饭的人当中官最大的,又特别平易近人,以后生意肯定会更好,所以才破例多上一道菜的。

等老院长他们吃完饭,法庭的法官和当事人争先买单。

不过,老院长没有让法庭的买单,他说让法庭的买单对方当事人会有意见,他不想让人说闲话。

所以,最后还是我们这方当事人买单的,只不过他们吃的饭菜看上去恨不错,价格却并不贵。或许,这是法庭为老院长他们安排的缘故吧。

至于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我也不太清楚了。

买单后,老院长三人又给我们讲了一会他们几个的历史,就再次让我回家了。

确实,天色也不早了,也该回家了,否则汽车没有了,回家也就不方便了。

于是,我告别了老院长他们几个,就一个人离开了那个镇,回到了县城。

第二天,在老院长的帮助下,双方当事人在法庭达成了调解协议,我方当事人多给了一点钱给她丈夫的父母,她丈夫的父母不得干涉儿媳改嫁,属于她的财产她有权自己带走。

同时约定,老人不得挽留孙子,侵犯儿媳对孩子的监护权,儿媳以后要常带孩子回老家探望婆婆、爷爷,婆婆、爷爷也可以去探望孙子。

当事人对老院长出面取得的案件调解效果还是非常满意的,他们对这个调解结果很高兴,至少化解了双方的矛盾,这个女当事人可以自由的再婚了。

当然,她应当所有的财产和粮食都可以自由的处置,孩子也跟着她生活,由她监管。

可以说,这个案件的处理结果真正的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既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又起到了一定宣传教育、普法的作用。

这个案件的代理虽然对我来说不是那么满意,但是毕竟让我有了第一次出庭的经历。

而且,第一次出庭就遇到这样的情况,对我今后的成长还是很有帮助的,通过这个案件的代理,我从中学习到很多的知识。

有了第一次,以后就显得很容易了。至少,不会再出现心跳加速、腿脚发抖的状况了。

比如说,面对法官的某种情况,我不会太冲动的当庭对抗了。当然,这个与我的性格有关,对于实在看不下去、听不下去的情况我还是会愤怒的。

否则,这就不是我了。

还有,以后开庭我基本上都不会再穿着制服去了,包括后来我成为了司法局的招聘干部,真正的穿上那个警服了,我也不会穿着去开庭的。

人就是这样,没有的时候一心想炫耀,实现了又觉得没有炫耀的必要了。

或许,这就是一种转变,一种成熟。

我平生办的第一个案件就遇到麻烦,但是这依然没有打击我对律师职业的崇敬和向往。

因为,我并不觉得这个经历是什么坏事,反而我觉得通过这第一次,我学到了很多非常有价值的东西。

至少,我多了一次经历,有了第一次经验。从这方面来说,这次的失败无疑对我帮助非常之大。

我认为,我代理了第一个案件后我破了胆,在认真分析、总结经验后我有了很大的进步。

介绍我去跟老师学律师的人知道我的情况后,对我给与了很大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