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开庭才刚刚开始就出现这样的情况,我很是下不来台,觉得自己太嫩了点,不知所措。

试想,我在第一个代理案件就遇到这样的事情,当然很没有面子,觉得无地自容。

不过,这个时候我居然还不知道悔改,没有想到去跟法官陪个不是,请他原谅,希望继续开庭。我反而坚持认为自己是对的,认为法官在庭上就是有偏见,就是在帮原告方说话。

这一下,这个法官简直气得要命,非要叫人把我轰出法庭。当然,他是嘴巴上在这样说,实际上是没有谁来把我轰出法庭的。

很久以后,我也在这个法官手里代理过案件,那个时候我已经成熟很多了,掌握了很多的代理技巧,也知道如何正确的跟法官相处了,在法庭上已经是游刃有余了,知道该进则进,该退则退,能够进退自如了。

那时候,我发现这个法官还是很不错的,只是年龄的问题,观念有一些陈旧,难免处理案件有失偏颇。不过,要说这个法官是不是很不公正,这个倒也说不上。

当然,这个是后来我成熟之后的认识,那个时候我是认识不到的,只认为老子天下第一,不知道进退和检讨自己。

就当时而言,面对那个样子,陈叔叔他们也看得出来这个法官在法庭上的一些意见和观点确实有偏袒原告的嫌疑,他们看到我当面指责这个法官才导致案件延期审理的,所以他们都很能理解我。

他们看到我居然敢在法庭上公然指责法官,也很欣赏我,支持我,都没有为难我,而是共同想办法研究下一步该怎么办。

因为,他们看到我是因为顶撞法官才发生这样的事情的,他们认为都是为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再说他们对我的勇气和胆量非常佩服,哪里还会埋怨我哟。

这在过去,我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感觉自己就是公平正义的化身,就是救世主,就是应该对这些不公平的行为和现象挑战和说不。

只不过,我的这些行为虽然赢得了当事人的支持和赞许,但是我却得罪了很多的法官,使自己的道路越发艰难。

回过头去,看这20余年的经历,还真是觉得很有必要深刻反省,好好检讨一下自己、重新认识自己,好好总结一下的。

说实话,那时候我的确太嫩了,也太冲动了,一切都太理想化、理论化了。要知道,律师这个行业,往往是理论和实践有千差万别的,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

休庭后,我马上向老师家里打电话。你看,尽管我对老师有一些微词和意见,但是遇到困难还是得找老师。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我还是有很多的不足,自己太年轻了,不应该对老师有意见和想法,老师就是老师,姜还是老的辣。

不过老师还没有回家,我只好干瞪眼。找不到老师,我只好呆在法庭,继续保持跟老师家里通话。

还好,中午的时候,老师终于回到家了。

我不敢有半点谎言,一五一十的告诉了老师全部经过,并将责任和怨气全部推在法官身上,请他帮助。

当然,在汇报的时候我也将这个法官说的,他知道我是老师的徒弟,就是不会给老师面子的原话着重的重复告诉了老师。

毕竟,我跟老师还是有一段时间了,我知道老师的性格和脾气,也知道这些说法的后果。

果然,老师听了我的汇报,对这个法官的态度也十分生气,最关键是他还说老师的面子照样不给,就把老师气到了。

老师告诉我,市中级法院的院长刚刚退休,在法院系统的老干部办的晚霞法律服务所当律师,他说他们关系很好,干脆叫我把钱给他们让他来给我出气,把面子挽回来。

我一听,有这样的人帮我,不要说让我把钱给他,就是让我多给点我也愿意(其实那时我根本没有收入,想多拿点也不现实,只是心里在这么想),我当即就答应了。

接着,我又把这一情况告诉了陈叔叔,陈叔叔同意这么办,并同意钱不要我给,给我的就是我的,找中级法院退休院长的钱还是让当事人出,他们说毕竟我是努力了的,这个事情确实是这个法庭的法官不对,他有偏袒的嫌疑。

陈叔叔跟我说了之后,他又去跟当事人商量,告诉刚退休的中级法院的院长要来代替我继续办理本案,这下我搬来了一个大救兵,恐怕这个法官不敢怎么偏袒了。

他告诉当事人,请退休院长的代理费就不要我支付了,还是让当事人支付,他说毕竟人家是刚退休的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也没有多收钱,而且效果会更好,再出几百元的律师费也是非常值得的。

当事人对陈叔叔所言当然是深信不疑的,同意一切按照陈叔叔说的办理,该出的费用他们愿意出。

谈妥这些,我很快回复老师,将我们研究决定的结果告诉他。听说请老院长的律师费当事人直接出,老师非常高兴,答应我马上联系老院长。

在老师的帮助下,老院长真的愿意出面代理这个案件,同意马上从市里出发,赶往这个镇上,准备第二天开庭。

把这些事情说好了,我们就去告诉法官,要求变更代理人(其实反正他也不让我出庭了,只是想告诉他我们另请高明了,想吓唬吓唬他)。

同时,我们还故意告诉他,接替我继续代理的是中级法院的退休院长,想在他面前炫耀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