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叔颐答应过的事几乎没有反悔的时候。她内心里总有一股侠义之气,虽然现在江湖已然落寞,但是架不住她有一颗打抱不平的心。

这也就意味着,她将自己的诺言和信誉看得很重。

扬波知道她这老毛病,但是平日里这不过是个无关紧要的小问题。反正不管出了什么幺蛾子,他都能替她担着。更何况她一般不会承诺自己做不到的事情。

小时候的自卑感已经注定了她如今的飞扬跋扈,也不过是小孩子脾气的程度。扬波当年第一次见她时,只觉得这是个无忧无虑的孩子。如今回想起来,他错得离谱。

他被外人欺压,被朋友背叛,被父母抛弃。

她被兄姐排斥,被奴仆嘲讽,被父母无视。

说到底,他们不过是同病相怜的一对。所以才会一见便纠缠不休,到如今,再也分不开的这份缘分都是从开始便注定了的。

榴榴喜欢他,他一直都知道,他享受着那份爱意,也愿意爱她。因为她是值得爱的,她就像是一根柔弱的菟丝花,只能依附着他才能活下去一般。

只可惜,她有一对顽固不化的父母。家世,家世,家世!除了这个,他什么都能给她。他可以得到不亚于庄府的财产,可以无休止地宠溺她。

可是在她的家人心中,不,在世人眼里,他还是配不上她。

就因为他是个来历不明的家伙,就因为这无关紧要的东西,他们宁愿将女儿卖给那郝博文,也不愿意把女儿交给他这样会待她好的人。

他恨不能食其肉啖其骨。

这样一而再再而三抛弃女儿的人,不配为人父母。可是偏偏,那个心软的小东西就是没办法抛下她的父母。

她记得自己受过的一点点好意,哪怕只是某一日为她擦干眼泪这样的小事,她都记得。她就像一座沙漠,任何一滴水都不肯放过,拼命地追求着自己渴望的东西。

可是凭什么?只凭那一点恩情,她死一次不够,两次不够,如今是要死第三次了。

她难道永远也学不会教训吗?就算她为这家人死上千万遍,对于他们来说,她都只不过是一个附属品,一个丢失了也不会要了他们命的玩意。

明明她知道,他将她看得如此重,只要她愿意和他走,他会将她视若女王,无所不应。他会只珍惜她一个人,绝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她的,也绝不会让任何东西凌驾于她之上。

她应该知道的。

可是她做不到。她就是永远也抛不下这座庄府。她宁愿被这座沉重的府邸压榨至死,也不肯主动选择离去。

她就是个傻子,无药可救的疯子!

可是他爱的偏偏就是这么一个傻子,一个疯子。他爱得无可奈何。而如今只剩下一步,但那时无论她愿不愿意,他大概都能如愿以偿了。

“榴榴,你真的要嫁给他!你是不是傻了!那就是武夫,他都没有念到高级中学。你和他怎么可能有共同话语!”赵珍妮恨铁不成钢地拿指头戳她。

“没有也可以培养啊。反正是他家求我嫁的,总不可能虐待我。”庄叔颐将她找来不是为了说这等无趣的事的。“珍妮,那天谢谢你肯替我打听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