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等下就要启程回岛上了。”汉斯对着唐纳说道:“我跟我们团长说了,让你们加入我们,我们团长也答应了,唐纳,你们跟我们一起回岛上吧!”

听到汉斯的话,唐纳沉默了。

说实话,他心里也拿不定注意,虽说来了这个世界快一年了,但是他所见识的世界只有一个矿区那么大,他对这个世界任然一无所知,仅有的那点见闻是在那个死去的游吟诗人嘴里听到的。

到目前为止对于这个世界的权利构造,社会阶层和各种体系他一无所知,对于未来该怎么走,他眼下也没有更好办法。

但是对于做海盗?他心里是拒绝的。

作为一个从小生长红旗下的五好青年,至于去做一个把脑袋系在裤腰上,朝不保夕的海盗吗?

开什么玩笑!

在唐纳心里看来,作为一个现代人应有的骄傲,摆脱了眼下的困境,只要到了另外一个地方,不说混的大富大贵,权利在手,但至少凭借自己的见识和知识,混个温饱没问题吧?

但是汉斯接下来的话,却将唐纳所有的幻想打击的粉身碎骨。

“唐纳,难道你还想要去做一个被贵族驱使的奴隶吗?”汉斯看着唐纳疑问道:“如果你不想做奴隶,那么跟我们海盗团走是最好的选择,除此之外你也没有其他的选择。”

“为什么?”唐纳笑着疑问道:“我可以去其他的地方隐姓埋名,重新生活。”

“哎!”汉斯继续说道:“唐纳,我认识你也有一段时间了,在我心里,你是我见过最有智慧的人,我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成为一个奴隶,但是,有件事我要告诉你,如果你不想再次沦为一个奴隶,你其实真的别无选择。”

“你摸摸你左脸上的疤痕,你看看他们脸上的疤痕。”汉斯指着周围的奴隶对着唐纳说道:“你知道为什么奴隶脸上都会有一个疤痕吗?”

听了汉斯的话,唐纳不由的摸了摸左脸上的疤痕,这个硬币大小的疤痕让他记忆很深,这是在那天被矿场主的捕奴队抓住的那天,用烧红的烙铁烙印出来的,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他想他一辈子都忘不了。

汉斯接着对唐纳说道:“你可能不知道,这种疤痕是奴隶主给我们的印记,这个疤痕就是他们的家族徽章,只要脸上有这个疤痕,一辈子都只能是奴隶。”

“你看到那些有两个疤痕的人没有,说明他们曾经被一个奴隶主或者贵族卖给了另外一个贵族。”汉斯接着又指了指已经死去的一个老奴隶:“看到那个人没有,他的脸上有五个疤痕,说明他曾经被卖过五次。你可知道那个老奴隶值多少钱吗?五个铜板啊,哈哈。”

汉斯叹了口气说:“唐纳,你这么聪明,应该明白我的意思,有了这个印记,无论你走到哪里,别人一看到你脸上的疤痕就知道你是个奴隶。你应该也知道奴隶私逃是个什么下场。要么被人杀掉,要么被人卖掉。”

听了汉斯的一场话,唐纳愣住了,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个疤痕居然是奴隶的标志。他曾经从那个游吟诗人嘴里得知,在这个世界奴隶是最没有人权的,估计跟畜生还不如。

任何人杀掉私逃的奴隶都不算犯罪,举报奴隶私逃有奖,奴隶可以随意买卖赠送……

唐纳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被卡住了喉咙,他转头望向周围的奴隶,望向跟随他的几个人,想要得到不一样的答案,但是回应的是沉默,是点头和肯定,他们都默认了汉斯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