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明及其家人对于群众的指责根本不放在眼里,根本听不进群众的意见,反而跟群众吵了起来。

阿明的行为,以及与群众的争吵,很快在全乡街道附近村民中传播,闹得沸沸扬扬。有人说阿明家不对,没有充分证据不该做出这样的事;有人骂安某身为复员军人,党员,两个党小组组长,居然干出如此卑鄙和下流的事情。

一时间,老头强-奸幼女的传闻在坊间以各种版本很快传播,安某及其子女等都抬不起头,安某的老婆气得卧床不起,安某为此也曾想到过自杀。

这样的日子,安某一家人艰难的度过了近20天,对他们来说就是度日如年。面对路人,群众的指指点点,评头论足及一些不明真相的人的臭骂,安某一家实在坐不住了。

他们去找公安机关,希望能有一个准确的说法,希望为安某洗脱罪名,还他清白。

但是,公安机关告诉他们这个案子最后还没有结论,是否有强-奸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没有办法为安某脱罪,更不要说还他清白了。

而且,公安机关的个别人员还善意的提醒安某的家人,最好提前做好准备,需要为安某找一个好点的律师。

2004年5月27日,安某及其家人找到易望咨询,要求易望为安某辩护,帮助安某脱罪。

由于这个案子特殊,安某还没有被公安机关采取任何刑事措施,而且又属于刑事案件,所以易望当时才比较犹豫,不敢轻易接受委托。

经过与安某的家人交流,易望想到了一个反抗的途径,在公安机关尚未决定对安某实施刑事拘留的时候,他建议安某及其家人控告阿明他们诬告,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低限度,他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说实话,安某是否真的强-奸了阿明的女儿,阿明他们是否构成诬告,易望并不敢妄下断言,也不想轻易做出此举。

不过,为了平息事态,控制传言继续散布,他我建议安家对阿明他们提出名誉侵权侵害之诉,让人民法院来还安家一个清白。这样,或许对安某很有帮助。

而且,这样一来,安某家人提出民事诉讼,易望自然就可以担任代理人,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收集证据了。

这个建议安某的家人觉得很好,认为找到易望算是找对人了。因此,安家人接受了易望的建议,并办理了相关委托手续。

接受委托的当天,易望单独对安某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谈话笔录。

据安某讲,2004年5月9日下午,他在河边大地收割小麦,当时大概3点来钟。邻居家的女孩在那里放牛,突然喊我“爷爷”。但是,这个女孩一连喊了七、八声,先他听到了都没有理睬。

安某说他不想管,因为阿明出去打工后,阿明的母亲曾对别人讲他强-奸了阿明的女儿(就是这个案件中所涉及的这个女儿)。

但是,那个女孩一直喊,感觉着急,很可怜。所以,安某就问他有啥子事。那女孩说,栓牛的绳子把牛脚网到了,她不敢去解,也解不开,让他去帮忙解一下。

栓牛的地方离安某干活的地方大概有50米,他便过去在一田埂上的杜仲树杆上,帮那女孩解下牛绳,递给女孩后又准备回去割小麦。

此时,二人站的地方很近,安某转身时一不小心挤到了该女孩,差点把这个女孩挤摔倒下去。

安某一见,马上伸手抓住往后仰倒的女孩,把她抓住后让她站好,又要忙着收割小麦去。

当他把女孩扶起站好时,看见该女孩的爷爷站在离此地不远处,安某母亲的坟头上面的一个岔路口,听他嘴里在说什么,但没听清楚。这个女孩自己牵着牛也就自个回去了。

安某说,当时那附近还有同村的周某父子在栽秧苗,此前一会儿还给了一元钱让去打柴油抽水的黄某带一包香烟回来。

根据易望到现场确认,那地方是一个大路口,过往行人多。安某说当时远处干农活的人也不少,特别是周某父子栽秧苗的地方离解牛的地方仅仅100米远左右,中间无遮挡物,能清楚看到解牛的现场。

就在当天下午4点来钟,女孩的姑丈王某,系某中学教师,来到安某干活的地方找他说话。

王某对安某说:“快点上来,我有话跟你说”。

安某回到:“等一会儿,我还有一挑麦子,挑了就来”。

王某又说:“你割麦子要紧,再不上来老子整死你”。

安某又问:“上来做啥子。”

王某说:“上来嘛。”

见王某那么凶暴,安某便放下手中的活,随王某一路去了曹家,他也不知道王某为何要叫自己到曹家。

到了曹家,安某看见曹某夫妇及其孙女在地坝里。

一进门,王某便问安某:“你刚才在河边跟我侄女在干啥子?你为什么要对阿明的女儿干那些事?”

安某说:“我没有干什么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