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承“是人才不一定有口才,有口才一定是人才”的思想,我严格要求自己一定要在锻炼口才的同时,同时锻炼写作能力。

对我来说,我既想自己有口才,又想自己是一个人才,所以我不得不严格要求自己努力。

正是这个要求帮助了我,20几年来,我的语言表达能了和文字表达能力都有了长足的进展,我自己对自己还是比较满意。

当然,这个是后来的事情,暂且我们搁置一边。

不过,确实通过这个小记者培训班,我知道要养成良好的写作习惯,才能写出好文章。如果不练习,你想要随随便便就可以写出好文章来,还是不那么容易的。

这些写作习惯的培养,要求我们平时积累写作素材,养成构思谋篇的习惯,经常拟制写作提纲,对文章反复修改等。

我知道,要有好的写作水平,除了平时的积累之外,还需要首先提升作者的思想水平,要求作者有丰富的生活阅历,要求具备广泛的知识储备,当然还少不了作者的才情禀性。

通过学习,我知道写作其实不是随心所欲,也不是没有任何目的和功利心的。

实际上,写作一篇文章或者东西,其目的是表情达意,或者说理论事,或者颂扬先进,或者传播经验。特别是律师的写作,目的性,功利性就更明显了,你需要观点鲜明、突出,要有说服力才行。

总之,写这个东西一定是有着自己的目的。比如,你想交流点什么,宣传点什么,告诉你的读者群你想说什么,你想告诉他们什么?

说得简单点,写作的目的性是有的,而且就是指作者主观的意图。因为,写作本身就是一项社会活动,一动笔就会影响别人,不可能一点功利心都没有。

你看现在的很多文章,其实作者基本上都是有功利心的,都有点这样那样的东西在里面。

所以,我认为律师作文、写作办案的法律文书那就更不用说了,一定是要有律师想要表达的观点,一定是希望自己的文章或者作品影响法官的思维,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还有,文章写得好坏,还表现在他的综合性方面。一篇文章,不论长短,它都是作者思想、生活、知识、文字、技巧等各个方面的综合反映和再现,所以有“文如其人”这一说法。

积之愈厚,发之愈佳。“厚积薄发”,往往是文章力量之所在。反之,“储备”贫乏,不善于“调动”,文章则会显得苍白无力。

所以说,思想水品、生活阅历、知识储备、才情禀性、表现技巧对于写好一篇文章,影响读者非常重要。

作为律师,在这方面就更应当引起重视。律师要想根据自己承办的案件,写出一篇好文章,左右法官的思想,影响他的判案结果,那就必须要熟悉案情,掌握全面的法律知识,运用逻辑推理,讲理说法,帮助法官有一个正确的判断。

这些能力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慢慢的锻炼和培养。这些能力也不是生而有之的,需要后天的不段的提升和锻炼,否则是不会轻易具备的。

正如叶圣陶老先生所言:“所谓能力不是一会儿就能从无到有的,看看小孩子养成走路跟说话的能力多麻烦。阅读跟写作不会比走路跟说话容易,一要得其道,二要经常历练,历练到成了习惯,才算有了这种能力。”

可以说当年我对写作,以及新闻创作的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对我现在的各种成绩特别是法律文书、案例分析、以案说法的写作等都是非常有帮助的,简直就是功不可没啊!

因此,我认为如果没有我当年的学习锻炼和积累,我不会有今天,也不会去的这样的成就。

看看我在全国各地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包括新闻报道、小说、故事、案例、论文,哪一个不是我过去的积累啊。

所以说啊,有了在县委报道组参加小记者培训以及跟随这些记者老师们到全县各地采访的这些经历,这些实战经验积累,对我后来的成长和成功来说都是帮助很大的。

老师们对新闻、文学创作的指导,对后来我在文学创作、新闻写作方面的收获也是离不开的。

特别是,县委宣传部的领导报道组组长、宣传部副部长宴老师希望我将新闻和法律两手抓的建议,深深的影响着我,鼓励着我多年以来一直在朝着这个方向发展,并深受裨益。

实事求是的说,在我后来的律师工作中,我有着这些新闻资源和背景,对我非常有帮助。

比如那些社会关系比较复杂的案件,涉及到官场的疑难案件,一般的律师都是避而远之,而我却敢于硬碰硬,敢于大胆接受委托办理,因为我的背后有着强大的舆论支持着我。

可以说,这么多年以来,我确实把新闻和法律这两把利剑都运用得比较好,几乎是恰到好处。

当年,我学习了新闻写作知识等这些时,在深入一些基层地方和单位采访后,他们后来都来找我帮他们起草新闻报道的稿子,请我整理相关的新闻报道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