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段时间,老师说他老表要给他写书,为了不让人打搅,建议我没有事就不要轻易去打搅他们。这样一来,就等于老师开始限制我到他家里去了。为此,我以后就很少到老师家里去了。

后来,老师对我明显的开始冷漠,棉纺厂也不让我去了,他老表成了他的跟班,取代了我很多事情。

除非是老师出差,这个时候他还是需要我过去帮忙照顾他的儿子,辅导他儿子的作业,帮忙接待到他家里的客人。

虽然,老师的表弟来了,在老师的耳边说了我的很多坏话,但是我待人接物,为人处事的能力和方法老师还是很放心我的。

所以,他一旦需要外出,这个时候自然就会想到我,会主动来找我帮他照顾孩子和管理家务事情的。

当然,后来老师的表弟也没能给他写出什么书,并没有帮助到老师,反而给他带来了很多麻烦。

后来,由于我很少到老师家里,他跟他表弟的事情我也就无法知道,也没有兴趣知道,最后他们是怎么闹矛盾分离的我已经记不清楚了。

只知道,好像后来他们闹矛盾后,老师遇到困难曾经来找过我,给我解释,说他是被他的表弟欺骗了、利用了,我才知道他们之间出了问题。

当然,这都是后来的事情了,那是1993年的时候,我自己已经开了一家公司了的时候。

1992年5月,县上要成立经济律师事务所,主要人员是老师、一位姓黎的律师、一位姓吴的律师(后来我才知道,其实他们当时都没有律师资格,还是通过关系授予的,换句话说就是花了钱买来的)。

为了成立经济律师事务所,县司法局同意他们三个一人找一个助理,实际上是同意一人带一个徒弟。

初步情况当时是,黎律师那边没有人选,吴律师有一个弟弟,老师这边自然就是我了。

那段时间,老师为了成立经济律师事务所,到处奔跑,经常没有人在家。因此,有一个人来找老师打官司,最后他居然愿意请我,这也是我涉足律师行业的第一个自己承办的案件。这个案件让我看到了很多不敢相信的司法现实和无奈,这个暂且不说,以后再说。

当时,一切基本都说定了的,我也把自己当成县经济律师事务所的一员了,出策出力,跑上跑下,包括到全县各乡镇、街道粘贴公告(其实就是成立律师事务所的广告)。

那个时候,很多人不知道律师是干什么的,也不知道什么是律师,更不知道什么是律师事务所,所以在成立经济律师事务所之前司法局出了很多公告和公文,我们负责到处去张贴、散发。

或许,我的命中注定要经过很多磨难才能成功,当时谁也没有想到这个经济律师事务所又会与我无缘。所以,到了后来,这个律师事务所改制,有人愿意将股权转让给我,我也没有接受,因为他不知道我与这个律所的渊源。

结果万没想到,那个吴律师的弟弟是政法院校毕业的,好像是委培生,与他一同毕业的还有一个委培生。

巧的是,这个委培生与老师也有点亲戚关系,以前好像没有通往来,后来听说要组建县经济律师事务所,就找到老师来了。

由于他们沾亲带故,他妈妈又很舍得投入,而我的父母却不像他的父母,既不经常来看我,也不会在老师身上花费,就是有点礼物也是乡里的土特产。

然而,老师却有一种认为你给他礼物或者金钱较多就是看得起他的那种观点,否则他就会认为你没有诚意,没有把他打上前,看上眼,或者说你没有完全的尊重他。

本来,我的父母对律师这个职业根本就不太了解,父亲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工人,母亲虽在农村当过村干部,毕竟见的世面也有限。

加之,我来跟老师学习还是靠前女朋友家推荐,父母在这方面当然不会有多上心,更不要说在老师身上投入、花钱了。

用我父母的话说,能够大老远的从偏远的乡村给他送一些粮食和土特产,已经算是很看得起他了。

为此,在组建经济律师事务所那段时间,老师的又一个亲戚经常登门拜访,不停的给老师送礼物,请求老师把他儿子安排到经济律师事务所。

记得那时候老师抽烟一般是5元钱的“红梅”,8元钱的“红塔山”,还有7块5的阿诗玛(诉称寡妇烟),可是我父亲探亲回家来了也只会买二块四一包的“五牛”,不会特意或者专程给老师买上一两包好烟的。

加上,老师表弟之前的挑拨,这个远房亲戚的投入,我自然被老师的这一亲戚取代。

于是,经济律师事务所我无缘进入。

渐渐的,我已经明显的感觉到我在老师这个地方几乎是没有任何希望了,我切底被冷在了一边,看来我要实现自己的律师梦,只有靠自己了。

但是,我已经离开了女朋友,已经离开了农村,我早已经公开立志要当一名律师,我不可能回头了,我也回不了头了。所以,无论如何,我只能要求自己必须坚强,必须努力奋斗,一定要实现自己的梦想,风风光光的做一名成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