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吓得面容失色,就连手中的电筒也掉落在了地上,她身后的表哥,同样用一种无比惊怂的眼神望着我。

电筒落地,束光刚好撒到胖子那边。

此时的胖子,一脸惊恐的望着我,而我,也一脸恐怖的望着他!

在胖子的脚边,有一个黑黑的塑料袋,袋口已破,一只手正从里面漏出来,鲜血从断口的骨肉缝里流出来,被胖子踩得溅了一小片!

“啊!”

又是程晴一声尖叫,夜空划破。

我本想爬起来远离胖子的,但……表哥和程晴却离我远远的,我不知道怎么了,直到表哥用手机冲我拍了张闪光灯的照片。

我才恍然发现,在漆黑的一团之中,我被闪光灯照得惨白惨白的脸上,满是鲜血!

我吓得恍惚得连退了几步,却突然感觉脚上似乎踢到了一个圆圆的东西。

我下意识的一个缩退,捡起手中的电筒一照。

那是一个黑黑的,包裹得圆圆的塑料袋,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我们从垃圾堆里踢了出来。

我总觉得哪里不对,鬼使神差的轻轻将袋子打开!

再那一瞬间,我顿时脸色苍百!

那是一颗人头,被人挖去了双眼,割掉了耳朵鼻子,就连整张嘴,也完全被挖空牙齿,面目全非,但无眼的深深血黑眼眶,似乎在黑夜里,正死死的望着我。

我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报……报警!

我下意识的喊了一句。

下一刻,我们四人同时震惊万分,恐惧得说不出来话,表哥还没报警,可警察却突然来了。

红蓝闪光的灯在巷子口不停的转着,数十名警察看着强制性的灯光,将惊魂未定的我们四人控制,并就地勘察起了现场。

有了光,我才浑然发现,刚才的垃圾堆,竟然完全是个恐怖的修罗场地。

一大滩的血,黑口袋之中的断手!

警察还在旁边的垃圾堆里,先后找出另外一只手和两只脚。

但……没有找到躯体!

警察把我们四个带回了警察局,并分开进行了相关的调查。

审讯我的是一个胖警察,吨位都快赶上胖子了,他甩了一根烟给我,冲我苦苦一笑:“抽么?”

我点点头,结果他点着的烟,有些苦恼的道:“我没有杀人啊。”

“我们接到报警,说有四个人在巷子里杀人分尸,赶过去的时候正好你们四个刚好在,也有尸体,你和另一个胖子身上也有死者的鲜血,所以按照巡例,你们要被扣留四十八个小时,如果没有证据,我们会放你们的。”

“不……不是,警察,我真的没杀人啊,你们可要调查清楚啊。”我不甘的道。

“有没有杀人,我们调查了才知道,现在你们就好好的呆在局里吧。”他扫了我一眼。

我正想说话,审讯室的门却突然打开了,走进来一个高个子,瞧了我一眼,将手中的文件袋递给胖警察:“法医那边初步调查结论,死者应该是个六七岁的孩子!”

似乎在胖子的意料之中,但又在意料之外,接着,他苦苦一笑:“就这点还用跟我说吗?有点头脑的都知道那是个孩子,致死原因是什么?”

“初步来看,致命伤口应该是颅骨骨裂,不过……好像手段有点残忍。”警官不忍说下去,将那份报告翻了一页:“你自己看吧。”

“脑髓都没了?”胖警官看了一眼,满脸疑惑。

“没错!”

“当真是令人发指,如果让我捉到凶手,严惩不贷!”胖警官将严惩不贷四个字咬的几乎是死死的,而且用一种凶狠的眼神盯着我,好像我就是凶手似的。

“行了,全力缉查,另外你把这四个人好好看管,扣留四十八个小时,如果四十八小时后还没有证据的话,让他们签字离开。”说完,胖警察便火急火燎的出去了。

而我们四个人,可悲的被关进了拘留所。不过,好在的是,拘留所比我们想像中的监狱要好的多,有电视,有独立小厕所,不算是坐牢,更像是一种软禁吧!

我们四个人是被完全隔开的,兴许是怕我们串供吧,时刻还有警察在外面巡逻。

胖子压着笼子铁杆问我,这他娘的怎么回事,怎么稀里糊涂的就被关进了警察局?

我没理他,因为我到现在还有一点非常想不通的,那就是谁报了警?!我们刚刚发现尸体,警察也就那么巧的赶来,这绝然不是一个巧合,好像有人故意算准了我们会经过那里,提前做好了准备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