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高氏买的鱼是别人刚从河里钓上来的,虽然走了一路,可放在水里依然活蹦乱跳。这里的鱼多是野生的,河水的水质也非常好,所以鱼肉非常的鲜嫩。

蔡小满没有做什么处理,直接用清水加姜煮熟即可。从前她是不会这么做鱼的,上一世的鱼多半都是人工养的,鱼腥味会比较大,没有那么鲜嫩,所以必须要用各种调料去味。

可自打有一次她吃到了这样做法的鱼,就深深爱上了。方便简单味道还非常的好,吃完之后那汤用来烫菜还非常的鲜美。

她上辈子吃过很多精心烹饪的菜肴,这辈子反倒喜欢这种做法简单粗暴,更讲究原汁原味的家常菜。这里的人因为经济条件和物质条件所限,巧手的媳妇们都会想尽办法做出最物美价廉的菜肴。

“姐,你今天咋不做酸菜鱼啊?”蔡小虎看到白白的鱼汤,不由有些失望道,“咱们家的酸菜不是还有很多吗?”

蔡小满做的酸菜鱼,用的酸菜也是自家腌制的,味道非常的好。

虽说这种清汤鱼也很好吃,可味道到底淡了些,没有酸菜鱼酸酸辣辣的吃起来够味。蔡家人普遍口比较重,从前没得挑剔还罢了,自打蔡小满掌勺,这嘴也越刁了,总是想要尝试新鲜味道。

“冬天干燥,不能每天都那么重口,这个比较清气。”蔡小满盛起一碗鱼汤,将之前切好的葱撒了一些在上面,吹了吹,喝了起来,整个身子都暖和了。

“真是太鲜了!”

没有经过处理,保持了食物最原始的鲜味,却没有让人不喜的腥味,真是太难得了。

“姜老三的鱼钓上来的鱼,这么做最鲜嫩。酸菜鱼虽然好吃,可用这鱼做就有些浪费了。”高氏一边说话一边盛汤。

姜老三家住在南四巷,最喜欢钓鱼。别看阳城到处是河,鱼也非常的多,可想要钓上来却并不容易。而用网捞鱼则是有人管着的,就跟农夫一样要交税的,也并不是想捞就能捞的,有专门的行会管着。

钓鱼就是自由的了,一天能钓上来的不多,也就不会管得这么严。

从前姜老三纯粹是因为兴趣爱好,没事的时候就喜欢去钓鱼,顺便改善家里的伙食。后来越钓越顺手,每天能拿回来不少鱼,家里都吃不完了。于是便拿出去卖,还卖了不少钱。后来直接干脆专门卖鱼,每天蹲在河边一顿就是一天,每次回来都能拿回来一大桶的鱼。

刚一上岸,就会被人抢光。

他喜欢去人少的地方,虽然比较远,可那里水特别干净,鱼也尤为的鲜嫩。虽说卖的比别人贵一些,却是非常值得的。

秦氏知道这鱼是从姜老三那买的,心底更是感动。哪怕是以前公公没改行的时候,也不是常吃姜老三钓回来的鱼。毕竟是同一条河水出来的同种鱼,他们家的鱼一条比普通鱼贵好几文,味道虽说更好,可阳城的鱼本就好,名声是远近闻名的。就差那么点味道,普通人家一般来说并不太在意,还是实惠为先。

可她娘家一来人,高氏就好鱼好肉的招待,这都是因为重视她的缘故,否则压根没必要尽心。

她从前在家里的时候,可是亲眼看着他们家是怎么招待嫂子们娘家人的。若是对方带着礼还好,若是空手过来,连一顿饭都懒得留,一点面子也不给。

甚至于,直接跟嫂子们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让她们娘家人以后别来人。

“是姜叔钓的鱼啊?!”蔡小虎一听,眼睛都亮了,赶忙也盛了一碗汤,喝了一口才问道:“娘,今天是不是有什么好事啊,竟然买这么贵的鱼?”

“还不是你成天嘀咕着每天很辛苦,这不给你买鱼让你姐姐炖了,给你补补脑子。”

蔡小虎感动极了:“娘,你对我真好!”

“咋没有鱼头呢?”蔡大江盛汤的时候,翻了半天没看到自己喜欢的芋头。

高氏用筷子抽他的手背:“这么大的人了,夹菜的时候还翻来翻去的,别人还怎么吃啊!”

蔡大江不好意思的挠头讪笑,连忙抽回了手。高氏娘家是见过世面的,经常会外出和人吃饭,所以对桌上的礼仪是比较讲究的。

比如不能乱翻菜挑来挑去,也不能把筷子插进饭碗里,打喷嚏的时候必须要避开人和菜等等。

所以他们虽然吃饭的时候很热闹,速度也非常的快,却不会让人觉得很粗鲁,不会令人生厌。

“小鱼儿最近每天都忙到很晚,很是费脑。我拿鱼头炖成鱼头汤,方便晚上饿了的时候喝一喝,暖暖身子。”蔡小满开口道。

“只给鱼头不太合适吧?”蔡大江道。鱼头没肉,虽然他觉得味道比鱼肉好,可到底没什么吃头,普通人家都是更稀罕鱼肉的,就炖一个鱼头汤送过去,瞧着有些磕碜。

“我炖的是鱼头安神汤,里面放了天麻、香菇、虾仁和鸡丁等,有健脑醒神、增智安神的效果,最适合用脑多的人喝。”蔡小满转向蔡小虎道:“我给你也留了一份,一会你也跟着一起喝吧。”

蔡小虎猛的点头,一点不觉得自己是顺带的有什么委屈,心底还可开心:“好,好,最近夫子教的东西越来越难了,还说我学的快,让我做的功课比别的孩子还要多,我脑袋都要炸了!晚上睡觉的时候,都梦到自己在背书。”

蔡小虎无不郁闷道,原本他是想着赶紧把功课做完,就可以好好玩了。没有想到他速度太快,反倒是惹了事,夫子竟然觉得他很聪慧,一天可以学更多的东西。

如今他比和他一同进学堂的人学的还要往前,都快赶上比他早来大半年的人了。每天功课也比别人多,脑子和手都快不够用了。

大家闻言都笑了起来,老实说在座的谁也没有想到蔡小虎学得竟然还不错。即便是期望最高的高氏,心底和嘴里经常说等蔡小虎给自己挣个诰命夫人,可潜意识里还是觉得不太可能。

实在是这条路太难了,再加上蔡小虎平时那不靠谱的样子,都觉得他是坐不住的。他们送他上学,更多还是希望以后好找活干。能学成啥说指望其实也不是太指望,主要也是怕失望。

可没有想到蔡小虎虽说时不时出些状况,什么和其他孩子打架、上课时候经常走神等等,可学得倒是很不错。他记性好,夫子教导的三字经,念了几遍就能完完整整的背下了下来。

因为对着书本背的,还因此记下了不少字,比一般孩童要快得多。而且他一旦记住,就不容易忘记,除非是看到相近的字会混淆,否则一般都能认得出来。

夫子对他是又爱又恨,才刚上了几个月的学堂,就已经蔡老根谈了好几次话了。

蔡小虎是聪明,却也是最调皮的那个。虽说谈不上多厌憎上学,可也谈不上多喜欢,并不像一些人一样,非常珍惜上学的机会。

他脑子里想的更多的就是玩,夫子是个负责任的,这些年也教了不少孩子,看他也是个好苗子,便是想要好好培养。偏蔡小虎最会躲懒,让他有些恨铁不成钢。

不过还好,家里头有人压着,蔡小虎也不敢太放肆。尤其是蔡小满出面,更是乖得不行。

每次蔡小虎觉得自己学得很不错,翘起尾巴得意洋洋,觉得自己可以不用学了,可以等等其他人,就被蔡小满打击得体无完肤。

明明上学的是他,蔡小满不过是在他做功课的时候听几耳朵,以及跟顾怀瑾学那么一小会儿,竟是每次都比他学得要快要好。

这便是罢了,若是他比不过,有好吃的他就没份了!

蔡小满和蔡小虎约定,如果蔡小虎能赢过她,就给她奖励。想吃什么小食,可以随便点,只要不过分,都给他做。

蔡小虎为了这一口,可以说是拿出了和了打架争地盘的架势,愣是从一开始被夫子嫌弃,变成了后来被重视的样子。而且还学出了那么点意思来,尤其是算数,他觉得非常有意思。原本是被动学习,如今变成了主动。

这里没有那么重视算数,可蔡小满却知道这玩意有多实用。不仅仅是解决以后现实的实际问题,也是训练思维逻辑。如今蔡小虎的水平,已经远远甩同龄人一条街了,只不过因为不重视,所以就连夫子也不太清楚。蔡小虎也只知道自己比别人多懂一些,多多少也没有什么概念。

蔡小满为了调动他的学习积极性,也费了不少心思。不能超过太多,次次都赢了,省得他失去信心,那尺度得拿捏好。

这里的文字和上一世有些许差别,她也需要从头学起,只是有之前的基础,所以还算比较容易。在培养蔡小虎的同时,她也跟着一起学习了。

“我回头去买些核桃,听说那个最是补脑子了。”高氏乐呵道。

第一天蔡小虎就被打手心,让她丢尽了脸面,虽说是别人害的,可到底不好听。后来隔三差五的也会闹出个什么事,整条街的人都在看笑话。

就连她心底都曾经在嘀咕,是不是这个儿子就不适合读书。没有想到,没过多久夫子夸他聪慧,学东西学得特别快,不知道给她多挣脸!

蔡小虎有些嫌弃道:“核桃那么贵吃几口就没了,还没啥味道,给我每天买糖葫芦吃还好呢。”

“给你吃还挑三拣四的,爱吃不吃,我还省钱呢。”高氏用筷子尾直接敲了他的脑袋。

蔡小虎立马变脸讨好道:“娘,我最亲爱的娘,你最疼我了,我吃我吃我必须的吃!”

“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贱骨头,每次想要对你好点,你就给我嘚瑟,非要骂一顿心底才舒坦。”高氏没好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