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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样一部超越时代的漫画预告片,在媒体人和观众的反应爆发出来之前,当天晚上,好莱坞的电影公司和出版商就把凯萨家的电话打爆了。

能做到好莱坞电影公司的巨头,那么这些公司的决策层绝对不都是草包,虽然米高梅后来确实是失利破产,导致最终被收购,但那仅仅是特例。

《加菲猫》和《变形金刚》的影视剧版权都还在凯萨的手里,卖出去的只有漫画书、动画片以及玩具和贴画等周边的版权。

如今这部《城市猎人》让巨头们看到了另一部印钞机级别得作品。

事不过三这个道理不光华夏人知道,美国人也明白。

连续拿出这种颠覆级的创意,让下手晚了的以及略作观望的巨头们后悔不已。

《异形》《土拨鼠日》和《时空英豪》虽然还只是纸面上的文字,但是《加菲猫》和《变形金刚》已经在市场上得到了证明。然而这部《城市猎人》仅仅依靠预告片,巨头们就知道,他们必须认真对待凯萨,不能再把他当做一个孩子了。

孩子做不出《城市猎人》这种气质的作品。

此刻他们无比痛恨以往的神童们,这些假货让自己对真正的神童产生了刻板的偏见,从而与巨额利润擦身而过,这是不可原谅的!

收拾几个管理层的小人物泄愤背黑锅也是必然的。

另外,对二十世纪福克斯的眼红也是情理之中的。虽然各种羡慕嫉妒恨,但是鹿死谁手还是个未知之数。只要条件更好,凯萨最终跟谁合作还真不是福克斯单方面能说的算的。

这就是一种了解不深产生的想当然了。

不管华夏人同意不同意,事实就是华夏人的冒险精神比西方人差的太多,要不然地理大发现就没有西方人什么事了。

郑和下西洋也是为了散财,或者说为了寻找穆斯林的圣城,就是没有渴望财富,探索未知,喜欢冒险的原因在里面。

凯萨的灵魂就是一个华夏人,虽然他也喜欢未知,也喜欢探险,但是灵魂深处对安于现状的认同是大于冒险精神的。

就说搬家,从一个熟悉的城市搬到陌生的城市,华夏人从来不会因为住烦了,呆腻了想要搬家。

一定是因为新城市新工作的待遇更好,才想要搬家。

华夏人又个个都是人情生物,不管干什么事,同等条件下必然优先选择同熟人合作。

凯萨和NBC以及福克斯合作的这么好,那么就代表着只要NBC和福克斯做事不操蛋,凯萨就不会更换合作对象,哪怕别人的条件稍好一些,也在他接受范围内。

谁让他不仅是个华夏魂,还是个宅男呢……

最终凯萨还是选择了和福克斯以及NBC合作,但不是现在。用凯萨的话说就是时机和技术都不成熟。

漫画现在放出来都嫌早,电影版更是没影的事。

凯萨签了一纸协议,如果要卖电影版权,那么一定优先选择福克斯,如果不卖,而是要自己拍,那么合作方和发行方一定会是福克斯。

当得知《城市猎人之罪恶都市》只是一个外传,《城市猎人》实际是一部系列剧的时候,NBC也签了这么一个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