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低飞着的白云遮住了即将落下的太阳,太阳散发出的光芒给白云镶上了一道金边。

狗肉馆老板王世斌正一个人坐在馆后门的台阶上抽着烟,再过一会儿就要到饭点了。到时候狗肉馆里的生意会很忙,所以要偷懒的话就只能趁客人还比较少的现在了。王世斌抬起头看了看天,觉得时间差不多了,猛吸一口烟,然后手指一挑,将还在冒烟的烟头扔到地上。王世斌用鞋底将烟头踩扁,碾了几下,准备回馆子里开工了。

但是,在他正准备转头的时候,他忽然发现离自己左边不远的地方站着一只银灰色的小狗。这只小狗体长只有二十公分,看起来有点像狼,瞳孔的颜色有点怪,红色,不过现在是黄昏,太阳光还比较强,倒是看起来不明显,此时它正一脸好奇地看着王世斌身后的那扇门。

王世斌觉得有点奇怪,刚才这里明明就什么都没有,这只狗要是一开始就在这,凭借他多年的捉狗经验不可能发现不了啊,这只狗就像是突然出现的一样。虽然觉得奇怪,但他并没有想太多,无论是什么狗,反正他都只会做一个选择——捉了再说。

“这只狗估计是哪家人养的哈士奇吧,最近的人嘴巴是越来越挑剔了,要是这只能卖个高价就好了。”

王世斌带着这种作死的想法迅速转身开门取工具了。不一会儿,王世斌打开门走了出来,其实他自己也觉得自己有点搞笑,怎么可能会有狗傻傻地还等在门口让你来捉呢?但是,事实再次让他感到意外了。

打开门的时候自己都做好了狗已经不在原地的准备了,但没想到这只狗还真的站在原地看着门这边,连表情都没变,还是一脸好奇。

“额……作为一名屠狗专业户,我回头拿工具是为了让你惊慌失措地被我捉的,你这一脸好奇算是怎么回事?请你尊重一下我的职业好吗?”

王世斌对这只狗奇怪的表现也是不禁扶额。

社会常识中,人类与其他动物的一个不同点就是,人类在漫长的进化史中逐渐失去了身为动物本来就应该持有的对危险的预知能力。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地震来临前际,几乎所有的动物都会携带男女老少进行种族大迁徙以逃避天灾,而人类这个种族的生物就只会呆在房子里睡着安乐觉等死而不自知,然后就被天花板砸成了肉酱。

人们常常自诩为万物之灵,在与其他种族的动物们相处之时总认为自己处于高位,傲慢地去主宰动物们的生与死,对自己那可憎的丑陋嘴脸视而不见,着实可笑。

好了,再说就该被大家看出我有反社会倾向了。总而言之,狗作为非人类的种族之一,它们对于危险的判断能力很强,它们可以判断哪种人对自己有害,哪种人对自己没有恶意,然后在他们接近自己的时候做出合理的应对方式。带有恶意的人其实没有办法简单地接近一只狗,特别是长年杀狗或捉狗的人。所以,专业的捉狗户其实会在捉狗的时候随身携带一支小型的麻醉枪以备不时之需。

如果你在尝试着接近一只流浪狗的时候它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排斥反应,那你就可以恶意地揣测一下这只狗是不是因为近亲繁殖,所以傻啦吧唧的。当然,也不排除它本来就是以智商为硬伤某品种,或者它天生就心地善良,而且不谙世事。

由于眼前这只狗的体型太小,王世斌很明显是将对方判断为太年轻很傻很天真的类型了,不过不论对方的情况怎样都不会对他准备下手的决定造成任何影响。

看了看眼前还在用好奇的目光看向这边的小狗,王世斌把藏在身后掂量着的一块肉骨头朝它扔了过去。

“啪嗒。”

肉骨头很准确地落在了小狗的左爪旁,然后小狗仿佛条件反射般,低下头凑到肉骨头上嗅了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