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庄叔颐不解地问。

这是她最好的机会,只要愿意离开,她便可以改变自己的人生。起码不会有任何的人生比现在更糟糕了。

“没有什么必要。这里很好。”爱银说的话,不需要细究就知道是只是敷衍之语。怎么可能有人真的愿意沉沦在这深渊里。

“不好,这里一点也不好。我不管你怎么想的,你告诉我,这些伤痕难道不令你感到疼痛吗?”庄叔颐一把撸起她的袖子,那上面满是深浅不一的伤痕。

“疼。但是庄小姐。我和你不一样。我没有别的路可以走。”爱银那温柔的眼神,渐渐地化作灰暗。这是她唯一可以呆的地方——她的归宿。

“不要叫我庄小姐。你救了我的命。叫我叔颐就好了,或者榴榴。那是我的小名。可能有点奇怪,但是叫习惯就好了。”庄叔颐握住她的手。

爱银拼命地想收缩回自己的手。这只手太脏了,不配握上这只高洁无暇的小姐的手。但是很显然,庄叔颐不是这么想的。

“不要收回去。这是我救命恩人的手,这双手,比圣典中的任何人更值得我尊敬。你很善良,也足够高贵,比这乱世中任何以玩弄人命的军阀世家都更洁白无瑕。”庄叔颐望着她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道。

“你不要说这种话。太羞耻了,一个……”爱银曾说过无数遍,自己那习惯了的身份,此时却不知怎么地,竟说不出来了。

大抵是眼前的这个姑娘,是第一个这般正常地直视她的人吧。第一个让她称呼她的名字的女孩,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经验啊。在她那短短的人生当中,这是从未有过的体验。

和一个好人家的姑娘说话。

“身份不关紧要。重要的是你救了我,爱银。我差点杀了你。我做了那么坏的事情。可是你却救了我,你明明可以将我带到他们面前的。”

庄叔颐牢牢地盯着她的眼睛,不肯叫她有任何逃避的可能。

“你是一个好人,一个值得过更好的人生的好人。爱银,跟我走吧。这里配不上你。”

爱银望着她的眼睛,知道她是真心的。这真是奇妙,爱银未曾从任何的人脸上感受过。哪怕是她的父母,或者是从前那些她救过他们命的人。

他们往往觉得她可怜,又不想对她付出任何平等的目光。他们的眼睛里甚至不肯将她这狼狈的模样,映进去。

这始终叫她认为只有自己是蝼蚁,被命运摆布。

直到遇见这个女孩。这女孩的目光实在是太叫人感到快乐和幸福了……如果这世上真的有幸福这样的感受的话。

爱银露出了美好的遐想的微笑。可是她还是那么回答了。

“对不起。不行。”

这声拒绝,像是一只巨大的锤子落在了鼓上,激起了可怕的响声,在庄叔颐的心间回荡。

庄叔颐不明白,怎么会有人拒绝脱离泥潭的机会。她抓住爱银的手,想带她走。

“不要对你未来的人生绝望,你可以和我一起生活。我们即将离开上海,去一个全新的地方,你可以用一个全新的身份开始新的生活,那里不会有人知道你的过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