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一边吸着烟,一边眺望着远方,此刻才真正感悟那句“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真谛,他是一个对诗和远方都有着期许的青年一代,既然投身教育行业,自当以教育为本、教育为家。

马如龙之所以拜那些社会上的混混为大哥,是因为他们这样的小年轻正处于青春叛逆期,觉得攀上这些混混很威风,在同学面前有炫耀的资本。

既然马如龙相邀去见他所谓的大哥豹哥,龙潭虎穴,他也要去走一遭。他倒要看看,这位豹哥是不是三头六臂,有什么能耐。

道上混的,老李还见得少么?什么阿猫阿狗,本来也用不着他去见,毕竟他是飞车团老大的身份,若是什么人都想见,都能见,那岂不是自掉身价。可是,马如龙是自己的学生,他必须亲自出马,而且什么狗屁豹哥已经是骑到头上来拉屎撒尿了,不给他点颜色瞧瞧,还以为李书生是HelloKitty(一只猫)。

凡是有辱尊严的,老李奉行拳头和智慧,硬拳头打到对方趴下,智慧让对方心服口服。

上一次被龅牙坤拦截,李书生一阵暴揍,龅牙坤估计还躺在医院里,这就是让他长长记性,免得总是出来狐假虎威,蓄意害人。

老李狠狠掐灭了烟头,眼中抹过一丝杀气,喃喃自语地说:“马如龙啊马如龙,要是治不了你,我就不叫李书生!”

……

汨罗街,花都酒吧。

汨罗街在深市来说,算得上繁华地段,车水马龙,行人络绎不绝,车辆来往,总是拥挤着这一条繁荣的街道。

商铺放着刺耳喧嚣的音乐,更有些小商铺安排了一些店员,站在门口,放开嗓子在大肆宣传打折亏本做活动招揽顾客。可一般喊破嗓子,都很少有人进去观看一下。

这是一个充满着浓郁商业气息的街道,所有人眼里似乎都被“孔方兄”遮挡着,那焕发出光亮的瞳孔,已经不再是看东西的眼睛,而是悬着的孔方兄。

花都酒吧也正是在这样一个繁华地段,装饰得富丽堂皇,霓虹灯闪烁,进出的人都是五光十色,俊男靓女,主流非主流,这样的场所本就是鱼龙混杂,没有绝对的是哪一部分人出入。

已经八点一刻钟,李书生的身影出现在了花都酒吧门口,他并不是记不住约定的时间,而是故意拖延到了八点一刻钟。

酒吧里,在一片声乐中,青年男女置身舞池,疯狂地嗨皮,疯狂地摇摆,欢腾非常。

在偏东座位,马如龙、胡跃、方浩三人正在卑躬屈膝地伺候一位衣着西装,叼着雪茄的粗犷男子,这男人看上去二十四五岁,三粗五大,脖子上挂着一条金链子,手上戴着一块金表,头发足有十厘米长,披散在头上,右眼角有一道伤疤,将右眼几乎遮住了。

他一边抽着雪茄,一边看了看表,坐在这粗犷男子身旁的,还有一位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小混混,发型整得像一个鸡冠头,年纪稍微小了很多。

“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