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回家的时候,已经将近下午六点了,尘九曜得先接她哥,这次来的是尘家老七,尘家几个哥哥起名的时候,是这样起的,尘家老大,叫尘天赐,老二叫尘梦双,接下来就是三清、四御、五方、六司、七元、八极、九曜,估计下一步就是生个十都出来。

尘家老七很不喜欢自己的名字,一般对外称的时候,都说他叫尘七。

认识他的都喊他七哥,敢喊他七元的没几个。

尘九曜回去的时候,尘七已经在路口等了很久了,他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道袍,脚上是一双草鞋,嘴里叼了根狗尾巴草,看起来跟个要饭的似的。

尘九曜拉开车门,无奈的道:“七哥,你这是从哪里过来的?”

尘七拢着袖子,一点也不介意别人的眼光,然后道:“家里穷,衣裳还是借的。”

顾薄戈也走了出来,一点也不嫌弃尘七,然后道:“七哥,先上车吧,要不咱们先去买点衣服再回家?”

尘家老七吊儿郎当的看着顾薄戈,然后道:“九儿,这人谁啊?”

尘九曜瞧得清楚,七哥这是准备开始欺负人了,她怎么也不能让自己媳妇儿被欺负了,就道:“七哥,这是我媳妇儿,先把见面礼拿过来。”

尘七眼睛瞪得跟铜铃似的,撩开自己乱糟糟的头发,然后道:“这才几天不见啊老九,你胳膊肘都拐到大门外了!还认我这个七哥不?”

“七哥,你就别装了,欺负欺负别人也就罢了,怎么能欺负我媳妇儿呢?”

尘七气的胃疼,别人不清楚,他能不知道他家九弟到底是弟弟还是妹妹吗?要真是个弟弟,拐回来个弟媳妇儿也就罢了,拱人家的白菜还能说什么?但是这是他家的白菜,水灵灵的,让别人给拱了!

关键是白菜都让人拱了,这还没处说理,因为在他家九弟眼里,她才是那个拱白菜的。

当时尘七气得,尾巴都快露出来了,顾薄戈连忙道:“这是在路上了,我们有什么事儿回家再说也稳妥。”

尘七把眼睛一瞪,然后道:“你是觉得我在路边大喊大叫给你丢脸了?”

他长得其实十分俊俏,尤其是一双和尘九曜有些相似的桃花眼,如果说尘九曜给人的感觉是温柔绅士,那么尘七给人的感觉就是风流中带着一点点狡猾。

尘九曜默默的拉了一把尘七,她媳妇儿那么好,万一被尘七说跑了怎么办?这么好的媳妇儿,去哪儿找第二个?

不拉还好,一拉尘七更火气了,他家九弟多纯洁的一只狐狸,在山上的时候,追她的妹子千千万,她都拿来当妹妹看,这来凡间才多久?就让一男的给拐跑了。

都不知道拐到哪里去了!

“七哥,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都过来了,怎么也应该去家里坐坐,要是七哥喜欢在街上聊,那也没关系,都听七哥的。”顾薄戈轻声道。

他温柔的要命,让尘七有些话怎么也说不出口了,只能哼哼唧唧的道:“先回家吧!”

三个人就上了车,一路往尘九曜家里去了,到了地方以后,尘七故意进门也不换鞋什么的,大概是想气气顾薄戈,结果被尘九曜摁在那里,硬生生换上了拖鞋,才放进去。

笑话,新买的房子,能让她哥随便糟蹋吗?

尘七捂着心口,跟尘九曜道:“你这是要把你哥我活生生给气死啊……”

“七哥,你就别折腾了,有什么事儿咱们坐下来好好聊聊,何必呢?反正我很喜欢我媳妇儿,我这辈子除了他谁都不要。”尘九曜坚决的很。

她知道七哥反对的意思里,有大部分是因为担心凡人和妖,会没有好结果。

但是她是真的喜欢顾薄戈,喜欢到了心坎儿里,这辈子除了顾薄戈,她大概不会再爱上第二个人了。

尘七坐在沙发上生闷气,半晌才道:“顾薄戈是吧?我还是看不上你,不过九儿喜欢,我也不可能硬拆散你们,但是我话放在这里了,不要让我看到九儿受委屈,要不然就是天王老子来了,我也要扒你一层皮。”

尘七的目光很冷,冷的人骨子里都发凉,顾薄戈缓缓的点头,然后道:“阿九是你们的心肝,也是我的命,只要我还活着,就没有人能够欺负她,我自己更是不会的。”

“记住你的诺言。”尘七一字一句的道,他不曾把顾薄戈看在眼里,这么容易就松口,不过是因为两个原因,第一,尘九曜还是处子之身,第二,顾薄戈不过百年寿命,当不了多久的蓝颜祸水。

何必为了这么一个凡人,让自己最疼爱的九弟难过呢?

老大曾经说了,这鸳鸯不能强拆,瞧瞧古往今来,有多少鸳鸯,是因为家里反对,越拆越结实,越拆越结实。

人是有一定逆反心理的,妖也一样,你顺着他们来,这日子一久了,他们就会发现,爱情不能当饭吃,过日子光靠爱情是不够的,喝西北风能饱吗?

而且,这古往今来都说门当户对,其实也是有一定道理,不同层次的人,中间隔着的,何止是门第之别这么简单,没有共同的语言,爱好,互相不能理解,迟早是要掰的。

他临过来的时候,家里老大就跟他讲了,如果九儿是真的喜欢这个男人,那么就不要来硬的,先考察考察这个男人的品性,然后顺着他们让他们玩儿。

凡人,怎么都是构不成威胁的,最关键的是盯紧九儿,别让她失身了,其他的一切好说。

这才有了之前的时候,尘七穿了一身破烂儿,蹲在路边上等的事,他来凡间之前,就提前托在凡间浪荡的朋友给他弄了一些书籍什么的,各方面的资料。

书里说了,试真心最容易了,穿的差一点,让人感觉你是上门来蹭吃蹭喝的穷亲戚,只要那男的露出哪怕一点嫌弃,九儿就肯定能够察觉到,到时候不用尘七干什么,两个人就掰了。

九儿最是护短,这人嫌弃他,九儿就算再喜欢这人,也绝对不会跟他在一起了。

为了实行这一计划,他特地去隔壁山头的穷道士家里偷得道袍草鞋,而且他平时最在意自己形象了,这次连形象都不要了,把自己搞得灰头土脸的,看起来跟乞丐似的。

结果没想到,不愧是能让九儿倾心的男人,这男的,居然品质还不错,他百般的挑刺儿,这男的,连一点不耐烦都没有。

计划一:失败。

敲打了一下顾薄戈以后,尘七就赶紧钻进了浴室里,自己洗的干干净净的,顾薄戈有心讨好大舅哥,赶紧送了一身没有穿过的衣服过去。

他和尘七身形差不多,所以尘七穿他的衣服居然刚刚好,只是同款的衣服,穿在顾薄戈身上,就给人一种禁欲、严肃的感觉。

到了尘七身上,就是风流浪荡。

尘七撩了撩自己半长的头发,有些心疼,他去隔壁山头偷道袍的时候,让那小道士逮着,差点儿削了后脑勺,虽然后脑勺没被削成,但是一头秀发就还剩半截不到了。

你说说,不就是个破道袍吗?用得着这么穷追烂打了……

为此,尘七下山以后不得不先找了个理发店,剪了个据说是时下里最流行的头发,末了还因为身上没有钱,让人家追了好几里地。

尘七从浴室里一出来,就看到桌子上已经摆好了吃的,香喷喷的烧鸡已经被拆成了一堆肉,最上面放了两只大鸡腿。

旁边还有红烧肉什么的,光看颜色,闻香味,他口水就快出来了。

更别提一边还放着酒,上好的粮食酒,也不知道顾薄戈从哪里倒腾来的,用那种很古旧样式的坛子盛着,香的不要不要的。

尘七这辈子除了美人儿,就两个爱好,烧鸡和烈酒,尘九曜的追求者里,有个小美人叫云露露,不但人长的漂亮,做的叫花鸡也格外好吃。

当时尘七就跟尘九曜说,实在不行就把云露露娶回来,既养眼又养胃。

哪成想,他家傻九,把自己折腾出去了也就罢了,还折腾给了个男人,瞧着就是个不会做饭的模样。

“这酒挺不错的。”尘七伸着脖子看,只见里面的酒液,呈现琥珀色,已经有些粘稠了,年份应该在二十年以上,三十年一下。

“从朋友那里要过来的。”顾薄戈轻轻一笑,然后道:“七哥先尝尝?要是喜欢的话,我再去给你要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