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江万万没想到,自己蓄谋已久,看起来万无一失的计划,竟然会突然毁在一条狗的手里。

而这条狗,偏偏还是和自己相处已久、经常在自家蹭吃蹭喝的一条熟狗。

实在是大意了!

也就因为这点失算,把他卷入了巨大的麻烦之中。

真的非常麻烦!

李长江还是懂一点法律常识的。

他知道,如果他此时是在酒店被逮住的,并且已经和神智不清的米粒发生了关系,那他就会被认定是强·奸罪,到时很难有回旋的余地。

但现在不同,现在米粒只是被下了迷·药,而且亲手下·药的还不是他,这样就算追究他的法律责任,顶多也只是承担民事责任,被行政拘留几天。

行政拘留没啥好担心的,可他还是不想。

要知道,接下来很快就要进入600110这支股票的关键阶段,他不想因此而耽误大事,否则后果才是真的严重。

因此,警察一到,他虽然很愤怒,但还是没有失去理智,更没有因此而绝望。

必须把自己从犯罪中摘出来!

负责询问李长江的是沈玉斌。

这是因为从现场询问的情况来看,这位被神犬咬伤的男子很可能就是主谋。

“你能先解释一下你跟车里神志不清的那位女事主的关系吗?”

沈玉斌的讯问还是很专业的,他并没有直接做有罪论证。

李长江也不是吃素的。

他的回答非常的严谨:“我和她在同一个小区,她是宠物店主,我是她的顾客,我们也业务往来,但同时我还在追求她。”

李长江很想把双方的关系往男女朋友上引,但他知道,这样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因此不如实话实说。

追求,算是一种准男女朋友关系。

“那你能解释一下女事主为什么神志不清吗?”沈玉斌抛出了第二个问题。

“我今晚向她表白了,但她没同意。后来我朋友说,他有一种药水,能让她说真话,因此趁她不注意,我容易让我朋友下了一点,想套套她的真话,看她为啥不答应。”

又是一个非常完美的解释。

李长江知道,一旦暴露出即将带米粒去酒店开房的意图,就算不被定为强·奸罪,也很可能会定为强·奸不遂,那样的后果很严重。

如果只是用来套话,那罪行就很轻了。

沈玉斌头疼起来。

尽管古东明和那个女孩子的口供已经提前得到,但他们也只是承认了下·药的事实,对于李长江后续的行动意图交代得很含糊。

“那如果不出现意外,接下来你会有什么打算?”

“我原本是打算送米小姐回家的。”

李长江回答得滴水不漏。

“可是据古东明,你接下来是打算带女事主去酒店的。”

李长江立即就矢口否认:“不可能,一定是小古弄错了。要知道,我跟米粒是生活中认识的朋友,我不可能去干违背她意愿的事。”

沈玉斌犯难了。

说句实在的,他真的很恨这种不尊重女性的人渣,他也很想将此事来按刑事犯罪来处理。

可他知道,如果李长江咬定这一说法,除非古东明肯在法庭上咬定李长江就是要带米粒去酒店,否则很难定罪。

这询问很难继续进行下去了。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位当事人有较好的法律常识,也有较高的智商,不是轻易能对付的。

那就先带回派出所再说。